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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03-04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4) 3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科信〔2022〕99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102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教技函[2021] 1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为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现组织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书签订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各系所与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实验室准入考试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及实验室准入考试制度和标准,对相关实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视频监控安装

对涉及安全隐患大的实验室、库房、保管室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成为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4、实验废弃物处理

学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定时、定点送往符合规定的暂存收集点。

5、安全隐患排查

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气路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6、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

根据实验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烟雷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淮、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等安全设施。

7、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定期清理和消毒实验室设备,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8、实验室外悬挂门牌号及紧急联系人

于实验室门口悬挂明显的门牌号,同时由于各单位人员调整,需及时设置或更新紧急联系人信息,突发情况时以便及时联系。

9、实验室内更新并悬挂最新版实验室制度规程

于实验室内显眼位置悬挂更新修订后最新版本的实验室制度规程,以便实验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加强危险源管控,规范危化品采购、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2.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各相关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等情况面向实验室师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

3.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据实留存相关工作记录,确保整改到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4.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体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二级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主体,指定班子成员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并持续优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与队伍。同时由于人员和机构调整,需及时更新安全体系,并更新《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表格(附件1)。

5.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排查机制。在排查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填写安全隐患表,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底排查表》(附件2)。此外,对于原实验管理中心于2023年5月及2024年1月统计中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也需要进行排查(附件3)。排查完成后,各学院需将本单位实验室总体情况及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

6.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与培训,开展各种预案演练、急救知识培训与操作等活动,提高实验室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安全危险因素审核。对可能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定期审核、评估。

8.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存储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等法规,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存储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制度。

9.实验动物处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对实验动物的尸体、器官和组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并落实实验室是否有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10.年度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展3 -5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

11.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各相关单位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确保零隐患后再开放使用。

四、检查安排

本学期第一周(3月8日)前,更新并完成《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底排查表》(附件2)、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2024年1月)(附件3);第二周(3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并将全部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jjxk@bttc.edu.cn,联系电话0472-6193077。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首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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