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 7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增强学校服务地方教育的能力,2024年学校将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项目进行整合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项目建设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根据2024年度各项目管理单位课题选题指南进行选题,具体立项数量依据申报数量及质量而定。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经费文科专业3万元/项,理科专业5万元/项,研究周期2-3年; 一般项目研究经费1万元/项,研究周期1-2年。
三、申报要求
1、选题方向。参见各管理单位项目指南(见附件3)。
2、研究应着重解决我校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要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3、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鼓励多学院、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对已有教学研究成果进行深化研究和推广应用研究,为高级别教学类成果及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管理单位的某一类别的一个项目,每位教师参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
5、各单位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不限项申报,但需确定申报的项目管理单位。
四、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好。有各项目管理单位在研教学改革类项目不予申报。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我校任职5年及以上),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拟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与其工作岗位有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在本次课题研究中承担实际组织者和主要研究者的责任;重点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可以是跨院(系)或者跨学科的教师,申报人必须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3、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重点项目结项后,负责人2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如项目延期结项,结项后负责人2年内不允许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需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各项目管理单位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教学委员会审议,最后由学校审核批准后下发立项通知。
2、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各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重点项目结项时,团队至少提交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类论文(包括: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类改革项目、参加各类教学大赛获奖或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类论文等);一般项目结项时,团队至少提交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和公开发表1篇教育教学类论文。另:每类项目均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项目结项后才可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中计分。(注:上述项目在研究期限内获批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奖励配套经费3万元)
4、立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获准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表,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建设经费的4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经费。结项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费使用率需达到95%以上。未通过结项的项目将追回全部建设经费,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允许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院系意见与意识形态审核”需要有领导签字及公章,立项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提交各项目管理单位。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需有领导签字及公章(见附件2),发送相应的项目管理单位。电子版需发送两种版式,一种领导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一种Excel版。
2、报送要求
(1)报送地点
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056@bttc.edu.cn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76 纸质版报送勤业楼225室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36@bttc.edu.cn 联系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6193425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701室
教师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065030@qq.com 联系人:石瑞莲
联系电话:6193468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1111室
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sfzzx@bttc.edu.cn 联系人:刘嘉方
联系电话:6193458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1209室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表和申请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至相关项目管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
2.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