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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3-11-29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 79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增强学校服务地方教育的能力,2024年学校将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项目进行整合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项目建设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根据2024年度各项目管理单位课题选题指南进行选题,具体立项数量依据申报数量及质量而定。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经费文科专业3万元/项,理科专业5万元/项,研究周期2-3 一般项目研究经费1万元/项,研究周期1-2

三、申报要求

1、选题方向。参见各管理单位项目指南(见附件3)。

         2、研究应着重解决我校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要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3、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鼓励多学院、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对已有教学研究成果进行深化研究和推广应用研究,高级别教学类成果及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管理单位的某一类别的一个项目,每位教师参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

5、各单位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不限项申报,但需确定申报的项目管理单位

四、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好。有各项目管理单位在研教学改革类项目不予申报。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我校任职5年及以上),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拟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与其工作岗位有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在本次课题研究中承担实际组织者和主要研究者的责任;重点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可以是跨院(系)或者跨学科的教师,申报人必须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3、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重点项目结项后,负责人2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如项目延期结项,结项后负责人2年内不允许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需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各项目管理单位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教学委员会审议,最后由学校审核批准后下发立项通知。

2、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各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重点项目结项时,团队至少提交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类论文(包括: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类改革项目、参加各类教学大赛获奖或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类论文等);一般项目结项时,团队至少提交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和公开发表1篇教育教学类论文。另:每类项目均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项目结项后才可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中计分。(注:上述项目在研究期限内获批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奖励配套经费3万元)

4、立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获准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表,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建设经费的4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经费。结项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费使用率需达到95%以上。未通过结项的项目将追回全部建设经费,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允许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院系意见与意识形态审核”需要有领导签字及公章,立项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提交各项目管理单位。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需有领导签字及公章(见附件2),发送相应的项目管理单位。电子版需发送两种版式,一种领导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一种Excel版。

     2、报送要求

  (1)报送地点

   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056@bttc.edu.cn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76      纸质版报送勤业楼225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36@bttc.edu.cn  联系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6193425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701

   教师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065030@qq.com         联系人:石瑞莲

联系电话:6193468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1111

   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sfzzx@bttc.edu.cn     联系人:刘嘉方

联系电话:6193458      纸质版报送恒德楼1209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1213日前将申报表和申请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至相关项目管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

2.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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