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 68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 各院在国家论文抽检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上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2. 报送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
3. 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无需上传,但须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定 密证明材料。对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于没有明确要求毕业论文的20个专业(详见附件)不列入此次抽检范围;对于允许自行选择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形式的专业,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全部上传。
4. 本年度毕业论文上报不要求匿名,各学院需对本院所有本科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一并提交检测报告的完整版。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专家库由原来“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调整为抽检信息平台的“专家上报”功能模块,各院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和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教务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