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 第65号
关于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统计
2023年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23级新生入学注册、2023年学年电子注册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教务处、各学院具体实施。
(一)教务处:
1、各学院上报新生名单,教务处进行新生注册。
2、教务处下发包头师范学院新生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核对表。(请各学院联系学籍科拷贝)
3、负责根据各学院统计结果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
(二)各学院:
1、负责统计新生报到人数和未报到人数(未报到原因)。
2、负责统计各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如有违反《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学生请上报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学号、原因和相关材料。
二、上报时间、方式。
时间:9月7日—9月20日上午。
方式:
1、新生未报到登记表纸质版,需填报人、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政治与法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可扫描件电子版)交学籍科。
2、新生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核对表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学籍科,学年电子注册统计表要和电子版核对表人数要一直,不一致的在备注中说明情况。(名单请到学籍科拷贝)
三、统计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包括2023级新生(本、专、升本、2023预科未转段)。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准确核对本学院人数,此次核对人数将用于学校填报各项重要指标使用。
2、学年电子注册名单信息全部核实,学号、姓名(如学生有变更姓名的已名单为准暂不变更)认真核对“学籍状态”、如有不符请在“备注”中标明情况。
3、统计过程中发现学生违反《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并形成报告。通过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学院党政联席会(参会人员需签字)后交学籍科。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各学院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认真准确核对本学院学生人数。
5、此项工作数据将用于填报高基报表、质量年报、状态数据。
附:1、包头师范学院新生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核对表
2、包头师范学院新生未报到统计表表
3、包头师范学院学年电子注册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