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64号
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掌握教学动态,保证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学校将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4日-9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方面
1、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到位情况。
2、检查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
3、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课程学期教学大纲(包括执行计划和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标准)、教案、课件等教学内容。
4、双学位教学安排。
5、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本学期同行听课计划)制定情况。
6、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评分、试卷分析及试卷保存的规范、完善情况。
7、上学期领导、督导听课记录整理归档情况。
8、检查毕业论文的归档材料。
(二)教学管理方面
1、上学期导师制执行情况。
2、学业预警工作的安排情况。
3、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核查本学院学生选课情况,并将核查结果给学生予以反馈。
三、检查要求
以教务处普查、学院自查的形式进行。
(一)教务处普查
教务处将对教学准备情况、开学教学秩序情况进行全校普查。
(二)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一、二周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要对上学期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3、各学院要做好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提交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2、教研室工作计划
3、《课程教学大纲》(仅提交电子版)
于2023年9月18日交至教务处2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6400@bttc.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