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4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38)部署要求,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师德师风。团队成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广受师生好评,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团队结构。团队结构科学合理,由专任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且相对稳定。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文化,团队效应显著,集体创新性成果丰富。团队教师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团队教师均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位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3.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创新意识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成就高,在本学科专业或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教学成效。团队有成熟的内部管理及运行机制,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效突出,获得自治区级(含)以上教学成果、教改项目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的教学团队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四新”项目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自治区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自治区示范性特色学院的教学团队申报。
二、申报名额
每学院1个名额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部门请于2023年8月29日11点前提交相关材料。
2.《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发送至指定邮箱66056@bttc.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225室。
3.《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Pdf版本)、佐证材料(Pdf版本)、汇总表(Excle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6056@bttc.edu.cn。
四、其他
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级教学创新团队评选。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