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3) 30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区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精神以及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9号),现将本校组织学生参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音乐、美术教育专业 2020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不包括进修班、函授班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组队参加。
二、组队方式
请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按照本届学生数量确定人数。如2020级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总数不满50名的学校,教育厅从总学生中抽取8个学号,最终由3名学生组队参加展示,其中1名学生由学院选拔指定,另外2名在教育厅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如学生总数为50名以上的学校,教育厅从总学生中抽取16个学号,最终由6名学生组成两队参加展示,其中2名学生由学院选拔指定,另外4名在教育厅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教育厅抽签在5月底通过腾讯会议方式现场抽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四、参赛项目及要求
音乐教育学生展示活动包括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社会实践三部分。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为现场评审,社会实践为现场观摩中小学音乐教学。所有参展学生均须参加上述三部分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1音乐展示方案)
美术教育学生展示活动包括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社会实践三部分。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为现场评审。社会实践为现场观摩中小学美术教学。所有参展学生均须参加上述三部分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2美术展示方案)
五、奖项设置
(一)学校团体奖。音乐、美术分别以各校代表队教学展示(微课)和专业技能展示总成绩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派两组参与活动者,取其中最高分一组计入总分)。
(二)个人奖。
音乐教育学生个人奖。设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个人单项奖:含教学展示(微课)、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舞蹈展示等单项。
美术教育学生个人奖。设个人全能一、二、三等奖。设个人单项奖:含教学展示(微课)、美术专业技能(书法)、美术专业技能(手工)、美术专业技能(自选)、集体创作等单项。
六、参赛要求
(一)请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分别选聘专业能力扎实的指导教师对教育厅抽签范围内2020级音乐、美术教育学生分别针对各自的比赛项目进行赛前培训指导。
请音乐、美术学院将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3)于4月17日前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6,电子版交邮箱sjjxk@bttc.edu.cn,将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说明(包括授课日期、课时、授课内容、费用标准等)于5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同上)。
(二)请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分别根据2020级音乐、美术教育学生总人数,确定组队方式,根据相应要求名额选拔确定学院指定的参赛学生,并组织教育厅抽签范围内的全体2020级音乐、美术教育学生及指定参赛学生展开赛前培训。
请音乐、美术学院分别填写本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2020级学生分班名单(附件4)、本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2020级学生分班名单(附件5),其中由学院选拔指定的参赛学生需在名单的备注栏中做出☆标注。请于4月17日前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6,电子版交邮箱sjjxk@bttc.edu.cn
请音乐、美术学院最终组队参赛的所有学生均需提交一张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请于5月底教育厅抽签后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邮箱sjjxk@bttc.edu.cn。
(三)请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展示比赛,积极准备,精细谋划,以本次展示活动为契机,聚焦学校美育工作,促使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努力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美术专业人才,为构建我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贡献力量。
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