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19号
教务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美育工作中的指导、引领、培育和辐射作用,构建大中小学校一体化美育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我区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全区中小学及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打造成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发展平台、教学研究攻关平台和教学改革示范平台。整合美育资源,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引领学生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程序
1.工作室自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要求》(附件 5),符合条件的美育工作室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通过遴选推荐、评议审定后,出具党组织对工作室主持人及核心成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意见1份,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师德师风者,实行一票否决。
3.推荐上报。学院择优推荐且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二)报送名额及要求
每个学院限报1个工作室。包括申报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按照目录(附件 7)装订成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1点前,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jjxk@bttc.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申报人的各项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本次遴选要求的业绩成果涉及时间截至2023年3月15 日之前。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教育厅。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及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