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0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学校决定进行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项目建设分课程思政专项、美育专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新文科专项共六类。具体立项数量依据申报数量及质量而定。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1、课程思政专项、美育专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20000元/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新文科专项5000元/项。
2、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
三、申报要求
1、选题方向。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新理念和学校教学改革实际,可以围绕专业认证理念下的教学改革研究、课程过程性评价深度研究(聚焦教学设计、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视角)、混合式教学研究等领域确定选题,具体可参见《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新文科专项可参考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4)。
2、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某一类别的一个项目,每位教师参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
3、研究应着重解决我校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要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4、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鼓励多学院、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对已有教学研究成果进行深化研究和推广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打好基础。
5、各单位课程思政专项、美育专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每类限报1项,青年项目、新文科专项每类限报2项,一般项目限报3项。
四、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好。有教务处组织在研教学改革项目不予申报。
2、本年度课程思政专项、美育专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比照重点项目进行业绩成果计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拟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与其工作岗位有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在本次课题研究中承担实际组织者和主要研究者的责任;重点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可以是跨院(系)或者跨学科的教师,申报人必须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3、一般项目类别也可申报课程思政、美育、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选题,仍按照一般项目进行业绩成果计分。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4、延期结项者结项后1年内不予申报。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需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教学委员会审议,最后由学校审核批准后下发立项通知。
2、教务处负责组织教改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各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比照重点项目计分的课程思政、美育、师范类专业认证专项验收应本着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要求,成果验收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研究成果在教学中应用效果的证明材料;项目团队需公开发表该项目教学改革成果研究论文3篇,其中主持人必须发表1篇;课堂教学改革需提供3节以上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教学录像;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新文科项目成果验收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研究论文1篇,如有其他研究成果材料,可同时提交。
5、项目验收未通过者,应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
充、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予以撤项。
6、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建设经费,未结项的项目将追回项目经费。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院系意见与意识形态审核”需要有领导签字及公章。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有领导签字及公章(见附件2)
2、报送要求
(1)学院/部门将附件1、2电子版汇总后发邮件至:66056@bttc.edu.cn。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4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申请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
2.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