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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进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11-04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  第82号         

教务处关于进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学生的客观评价对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是学生维护自身权利、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推进教学质量提高应尽的义务,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2019级、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网上评价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20日

三、评价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对学生宣讲学生评教的意义和方法,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学生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各年级各班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

四、评价流程

所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在网上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处网站完成网上评教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校内登录网址:http://192.168.120.193/jwglxt,或登录学校首页—组织机构—教务处—新教务系统入口。校外登录学校首页—webvpn—教务系统—新教务系统入口。 

2、学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生个人系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教学评价”进入评价页面,首先选择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在右侧对应的评价项内进行打分,所有项目都评价过后,点击提交即可。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

五、注意事项

1、学生网上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络评教工作,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2、学生完成网络评价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前提。学生必须完成规定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之后,才能进行选课以及网上成绩查询。

3、所有参评者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认真评价。

4、如发现课程、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缺失或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5、如忘记自己网上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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