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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2022-09-22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2)  074号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书报送及课程表编排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书

教学计划是教学任务安排、编排课程表的基本依据,教学任务书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安排专业课教学任务时,请从新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的“报表打印”中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输出Excel。要保证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及课程学时和学分与其专业教学计划一致。在此表中填报任课教师、教室使用类型。

2、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公共课部分的任务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3、各学院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专业必修、专业选修等课程需从其他学院、部门聘请教师的,应由开课学院负责填报,并提前与聘请教师所在学院、部门联系,确定聘请教师人选。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教辅及管理部门人员承担教学任务平均每周上课不超过4课时,超过部分不得计酬。

4、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要统筹考虑普通专业课、ISEC项目课程、双学位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以及跨学院教学工作任务等,统一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教师承担的跨学院教学任务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备案,纳入本人教学工作量,经费由学院之间互结,由教师所在学院统筹发放等规定,ISEC项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任课教师由各ISEC学院从具有ISEC教学资质的教师中自行聘请。

5、公共课依据课程和专业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20人,有关学院在填报任务书时须注明合并班级名称及总人数;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填至任务书上,未经审核的课程不予安排;使用机房上课的课程,每班不应超过75人。

6、任课教师确定后,各学院安排教师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7、所有任务书需经过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签章,并于10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任务书一经上交后,不得再有改动。

二、课表编排

1、全校公共课的课表由教务处编排,公共课上课情况编排好后,请各学院根据公共课的编排情况编排专业课表。

2、各学院编排专业课表时,要求在各班级课表的各门课程下写清楚任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周学时以及第几周至第几周上课等几项内容。

3、专业课表要求在114号前排完,因教室冲突、教师冲突、学生冲突产生的课程安排问题,教务处将根据情况做出调整。排定后的课表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表的编排及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教学任务书格式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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