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18号
关于申报校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大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我校决定开展校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二、建设内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校级基地。各学院要统筹全校资源,积极开展院系间合作交流,形成合力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推广、普及、辐射带动。
四、经费支持
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审核,经审定后,对入选校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名单予以公布。并分年度进行评估验收工作,以评估促建设,以建设促推广。验收合格,学校将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建设经费。验收不合格,停报一年,追回建设经费。
四、报送要求
请申报学院最晚于2022年5月16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2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jxk@bttc.edu.cn
教务处
2022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