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第21号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实施方案》(包师院办发[2015]29号),现组织包头师范学院第九批通识选修课申报、审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
通识选修课按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劳动教育)、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美育)、创新创业教育系列申报。通识选修课须从上述五大模块中选择一个模块进行申报,涉及交叉学科的课程或较难归类的课程,建议申报教师优化教学内容,选取最为接近的模块进行申报。学校鼓励教师开设劳动教育和美育类通识选修课。
二、申报要求
1.教师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与特长申报课程。
2.通选课开课教师应具备以下资格或条件:
(1)应有高尚师德,有良好教风、教态,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原则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一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
(3)凡不承担或未完成学院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
3.每位教师本次只能申报1门通识选修课。
4.课程审批合格后应保持其稳定性,至少开设两学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需填写《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
2.所在学院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并报教务处。
3.进行专家评审。
4.提交学校审议。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提交《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申请表》(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课程教学大纲(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通识选修课汇总表(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2.各学院需5月13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办公楼225室),过期不再接收材料。电子版材料每门课程建一文件夹,并以所报课程命名,文件夹应包括课程申请表及教学大纲,由学院统一发送邮箱66056@bttc.edu.cn,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报送纸介质及电子版材料,教师个人报送不统计在申报名单当中。联系人:张宇宏,联系电话:6193076。
3.已获批的通识选修课不需再重新申报。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申请表》
附件2: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
附件3:通识选修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