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第125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范类专业自评自建工作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工作安排,拟定于寒假期间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专项辅导会。这次辅导是在学校认证工作的关键时期,从认证实操层面上对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行的一次系统指导,意义重要。
本次会议每个师范类专业需对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撰写进展情况进行详细汇报,并找出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与会专家进行深度交流。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报及答疑顺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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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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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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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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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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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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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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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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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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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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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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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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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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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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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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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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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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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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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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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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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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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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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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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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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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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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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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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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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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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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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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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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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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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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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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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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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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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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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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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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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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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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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