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1) 第122号
关于成立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校级纪律检查组的通知
为不断完善考试管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良好考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决定成立期末考试校级纪律检查组,对期末考试的组织及考试纪律等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
一、考试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有亮、格根哈斯
成员:赵建军、薛志东、罗鹏
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行政楼201)。
同时各学院应成立院级考试纪律检查组,根据本学院考试安排做好巡考工作,并于12月16日中午下班前将巡考安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97@bttc.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职责:
1、检查各学院有关考风考纪教育是否到位。
2、检查考场编排是否合理。
3、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将与考试有关物品(包括手机)放到指定位置上,是否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准时到岗,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按照考试时间组织学生入场并宣布考场纪律及履行监考情况。
5、检查考场纪律及卫生情况。
6、协助各学院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考场检查记录单。
三、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检查组组长应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检查组成员准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各学院应及时与检查组沟通,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检查组应认真填写考场检查记录单,在每场考试结束汇总后于当日交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
4、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应对检查记录单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考试纪律检查组领导。
四、为方便广大师生对考试期间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举报,特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如下:
教务处:6193071、6193066、6193065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记录单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5日
校级考试纪律检查组巡视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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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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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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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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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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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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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军、吕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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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春燕、杜志敏
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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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领
导
随
机
督
查
|
从
教
务
处
主
页
获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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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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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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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晓耘、田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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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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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志东、周智慧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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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骞、刘国庆
侯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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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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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瑜、郝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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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平、江陆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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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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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霞、张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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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新、马楠
许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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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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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军、宁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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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宇、崔彦
苏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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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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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禾、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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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巍、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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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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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琮禹、蒋永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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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南、时圣刚
黄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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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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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斌、张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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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燕、武智萍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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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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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全、李砂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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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燕、郭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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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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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秀山、薛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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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艳、李胜强
邢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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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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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峰、王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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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旭东、郝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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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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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峰、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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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婷、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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