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第116号
各师范类专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阶段请各专业做好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检测数据核验的准备工作,并在12月3日后登录师范类专业认证系统,进行数据核验和填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检测数据核验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全国慕课教育创新大会(第三届)暨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联席会2021年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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