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第095号
关于开展学业成绩预警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请各学院对所有年级的全部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预警,学业成绩预警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一、学业成绩预警的依据
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毕业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等级。
(一)一般预警适用范围:
1、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6学分者;
2、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取得的课程学分值及课程门数未达到院系要求者。(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业预警细则)
3、毕业预警适用范围:
1)大三下学期启动毕业预警机制,对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进行预警;
2)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无法取得学历、学位的学生进行预警。
4、退学预警适用范围:
1)正常注册学生连续两学期修读取得的学分中,每学期补考后修读的课程学分不足毕业总学分的1/12*80%时(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
2)在校学习时间满五年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3)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准,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二、学业成绩预警工作流程:
(一)由于成绩原因需要进行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办公室于每学期补考结束两周内,从综合教务系统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
(二)进入学业预警范围内的学生,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班主任、辅导员与预警对象进行预警告知谈话,并下达《包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留存学院、第二联送达学生本人、第三联寄达学生家长,第四联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回来后连同第一联交由各学院存档。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并做好通话记录,提请家长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配合学校做好后续工作。
三、学业成绩预警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1日完成预警,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院将学业预警相关材料留档存好备查,并上报各学院学业预警汇总表(见附4),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学业预警的需求提供政策解读和教务系统数据支持。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10.21
附: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院部留存)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
3.学业预警通话记录表
4.学业预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