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1) 第93号
教务处关于2020年校级教学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对校级教学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既定任务,决定对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全部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开展的进度;
2、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4、后期建设计划安排及预期的标志性成果。
三、检查程序
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3),并交由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学院审核。主持人及项目团队汇报展示,学院教授委员会集体审查后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将处理意见教授委员会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
4、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学院检查完成后将《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一份(见附件3)及项目团队的汇报PPT提交教务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中期检查支撑材料不予提交,学院保存。
3、提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4、附件2、3及汇报PPT电子版发邮件至:66056@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20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
3、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