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1) 第76号
关于规范2018级学生教育实习、专业实习
和专业考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实习、考察等相关工作的管理,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内容,要求各学院暂停一周实习、考察,对正在进行的实习或考察、将要进行实习或考察的学生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结合学科特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培训内容要全面,尤其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期间所有学生不得离校外出实习、考察。
教务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