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第067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8级师范类学生教育见习将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安排进行。经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与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沟通对接,根据锡林郭勒盟教育局的实际需求,现需选派2018级学生赴锡林郭勒盟定点实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时间共20周,本次定点实习的实习期为10周,即2021年9月6日开始实习,2021年11月15日结束,回学校总结一周。
二、实习名额
锡林郭勒盟辖2市9旗2县和1个管理区,本次实习区域覆盖全盟,根据不同地区对各专业的实际需求(见全盟幼儿园、小学、中学实习生需求统计表),我校需派出幼儿园(蒙授)实习生51名,幼儿园(汉授)实习生37名,幼儿园实习生共计88名;小学(蒙授)实习生33名,小学(汉授)实习生137名,小学实习生共计170人;中学(蒙授)实习生26人,中学(汉授)实习生143人,中学实习生共计169人。(见锡林郭勒盟实习生名额分配表)
三、实习内容
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教学要求设定。根据需要可编制必要的实习指导书。
四、实习要求
1.本次定点实习要求学生个人报名,二级学院严格审核,为基础教育提供高质量实习生。
2.各二级学院做好锡林郭勒盟定点实习工作方案,认真考虑各实习环节的安排。实习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提交变更说明,并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方可实施。
3.做好学生动员和专业培训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和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需求,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师德教育、职业情怀、教学基本功训练、班级管理等实习的各个方面,培训形式可多样化,实习动员务必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4.为了学生外出安全,学院统一给每位实习生购买保险。
5.各二级学院要在实习前与实习学生签订《包头师范学院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等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二级学院应就有关事项做出相应安排。
6.学校派驻地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需安排指导教师负责与锡林郭勒盟相应学校对接实习学生的食宿、交通等问题、组织岗前培训、进行实习指导等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
7.妥善安排好实习工作与其它教学工作的协调和对接,保证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8.各二级学院领导应前往学生所在实习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指导。教务处将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信息进行抽查。
9.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实习总结会,交流实习经验。
五、学生实习成绩
1.学生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2.实习单位成绩占60%,各二级学院评议成绩占40%。
3.实习成绩在登录“成绩录入系统”录入后打印出的成绩视为有效,实习成绩单一式两份,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实习手册后附一份。
六、提交材料及上报时间
1.实习方案、指导教师安排表(纸质版、电子版)。
2.各二级学院2018级锡林郭勒盟实习生基本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
3.岗前培训方案。
4.《包头师范学院实习安全承诺书》。
5.实习考核鉴定书(一式两份)。
6.《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手册》(一式两份,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各一份)。
材料1、2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各一份于2021-2022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jxk@bttc.edu.cn);材料3、4各二级学院留档;材料5、6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jxk@bttc.edu.cn)。其中材料5交教务处填写学校实习领导小组意见并盖章后一份由二级学院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留存二级学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努力提高我校实习质量,服务地方基础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