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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052

各学院: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包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与修读管理办法》(包师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及相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报名条件

1、范围:全校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以上,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学有余力。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参加一个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

4、符合主办学院的招生条件。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202167日——611日,主办学院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报名,学生自行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修读辅修专业承诺书》(各一式三份)提交主办学院。主办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学生资格,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各专业辅修专业申请修读名单报教务处。

2021614日——618日教务处核准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20211014日——1020日,学生交费、注册。在交费时间内如不按时交费,我们将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添加。

三、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安排

辅修专业教学从2021830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保证辅修专业教学效果,原则上要求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晚上和周六、日,不足开班人数可插班学习,但要保证主修专业课程与辅修专业课程不冲突。

辅修专业教学单位需严格管理辅修专业修读学生,辅修专业修读学生需按照《包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与修读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修读,如有《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未经批准,缺课学时数或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超过规定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所修课程以零分计。

四、其他

辅修专业学生如要放弃修读辅修专业请在开学一周之内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相关报名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生学院(文学院 联系电话:6193166,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6193219)。

 

 

教务处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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