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1) 第048号
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18〕25号)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公布各专业计划名额和实施细则(5月28日前完成)
1、5月25日—28日各学院向教务处上报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和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含接受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等)。
2、5月31日-6月1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和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审核汇总,向学生公布全校各专业计划名额和实施细则。
(二)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6月2日-7日)
6月2日—7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变更(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出,并向拟转入学院推荐,将拟转专业学生材料(成绩单等)报送到拟转入学院。
(三)转入学院考核(6月18日前完成)
转入学院依照考核办法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6月18日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过程性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四)公示及结果审定(6月21日—30日)
教务处对转出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提请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名单,并进行学籍变更。
二、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及时将转专业通知及相关规定传达到2020级全体同学,并请学生慎重选择。
2、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为前提。
3、学生转出学院要向转入学院如实反映该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奖、惩情况,并提供学生成绩单。转入学院要认真了解学生的情况,全面考核后确定人选。
4、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现专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由原学院录入。
5、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缺课程须补修。接收学院负责对通过审核转入的学生进行专业培养方案变更、新学期课程修读等方面的指导,并帮助学生按新的培养方案选课。
6、拟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不参加选课,下学期在补退选期间进行选课。
特此通知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18〕25号)
2.《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变更(转专业)审批表》
包头师范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