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1) 第046号
关于2021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1届毕业学生资格审核的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录入时间
2021年5月17日8:00—2021年6月1日8:00
二、毕业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日8:00—2021年6月15日8:00
毕业资格审核每年2次,本次为春季学期审核。
三、审核相关要求
(一)请涉及2021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本学期现已结课课程的任课教师于2021年6月1日之前务必完成成绩提交。
(二)各学院将毕业审核的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四、审核内容
(一)各学院依据2021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在新综合教务系统中的审核模块下对申请毕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二)学位审核参照包师发【2019】35号《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对2021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的学位进行审核。
五、审核流程
(一)毕业审核
因各学院培养方案已全部审核完成,现直接进入毕业审核界面操作,选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核—主修专业毕业审核。
进入主修专业毕业审核后,选择相应的学院、年级点击查询,然后选择批量审核。
审核完成后,点击导出按钮,在审核结果中列出通过名单及未通过名单,模板见附件(毕业生审核模板)。
(二)各学院按照学位、学历审核内容对2021届毕业生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向学生公布、核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三)各学院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初审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并将审核相关事项以审核报告形式(附学历、学位合格者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3天后,将公示结果与审核报告、审核合格者、不合格者相关数据一并报送教务处,报告上要有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同时报电子版)
(四)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复审未通过的由学院进行复核,并由学生本人再次签字确认。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审核报告,附合格名单、不合格名单以及公示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审核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