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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5-18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拨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202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与我校签订《2021年跨校专升本选拨协议》学校的相关专业,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行为言论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要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

3.20217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各专业专科期间(最后一学期除外)排名前50%毕业生。(排名方式由各合作院校确定)

校音乐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按专科期间(最后一学期除外)教学计划规定所修课程最终成绩平均分排序。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二、报名流程

(一)资格审核:推荐院校对符合选拔范围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官网公示:推荐院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三)数据报送:推荐院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标注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建档立卡/免试),经院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名单电子版一并报送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四)网上报名: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525日至27日,具体报名要求参照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统一网上报名的公告》执行。推荐院校指导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注册,并按照公示考生类型完成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具备选拔和录取资格。

三、选拔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

(二)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拟升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四、选拔组织与日程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专科升本科选拔实施办法》,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的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5259时—52717时止:学生网上报名。

2.69日前推荐院校报送公示无异议后选拔结果及相关材料。

3.610-20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将选拔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4.621日—623日: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拟录取名单。

 5. 625日前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6. 630日前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特此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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