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8级学生杨文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8级学生徐天兰,两名同学休学到期后至今未返校。
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包师院办发【2020】6号,第七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拟给予杨文君、徐天兰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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