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1) 第005号
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方面
1、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到位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课程学期教学大纲(包括执行计划和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标准)、教案、课件等教学内容。
3、检查ISEC项目任课教师教学大纲及教案。
4、双学位教学安排。
5、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本学期同行听课计划)制定情况。
6、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评分、试卷分析及试卷保存的规范、完善情况。
7、上学期领导、督导听课记录整理归档情况。
(二)教学管理方面
1、常规教学运行情况。
2、上学期导师制执行情况。
3、学业预警工作的安排情况。
4、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核查本学院学生选课情况,并将核查结果给学生予以反馈。
(三)教学保障方面
1、教材准备情况。
2、教学条件情况(包括实验室及耗材准备情况,教室使用及卫生情况)。
二、检查要求
以教务处普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形式进行。
(一)教务处普查
教务处将对教学准备情况、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情况进行全校普查。
(二)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一、二周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要对上学期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3、各学院要做好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教务处抽查
1、教务处将抽查相关原始材料,检查各学院自查情况。
2、教务处结合各学院自查与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提交材料
《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和教研室工作计划,于2021年3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6400@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