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1) 第002号
关于遴选首届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
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育研究、评估督导等方面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首届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各盟市教育行政、教研、幼儿园、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干部、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专家学者。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二)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学前教育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学前教育领域中有较高权威性或在保教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中级教师或高级教师,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学前教育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
(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遴选程序
(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候选人2名。
(二)审核公示。教育厅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审核、遴选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拟聘任人选,报请厅领导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三)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材料报送
请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月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含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文 档)报送至邮箱66400@bttc.edu.cn。纸质材料交至223办公室。
联系人:殷楚璇
联系电话:6193433。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 《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