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0) 第129号
教务处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学生的客观评价对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是学生维护自身权利、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推进教学质量提高应尽的义务,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2017级、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网上评价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3日
三、评价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对学生宣讲学生评教的意义和方法,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学生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各年级各班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
四、评价流程
所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在网上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处网站完成网上评教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学生可在我校局域网内任何一台手机及计算机登录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的“学生版块”下方的“新教务系统入口”进入教务系统登录界面,为避免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拥堵,也可直接登录:http:// 192.168.120.193/jwglxt网址进入教务系统登录界面;
2、校外可用手机及计算机登录:http://222.74.42.218/jwglxt网址进入教务系统登录界面;
3、学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生个人系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教学评价”进入评价页面,首先选择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在右侧对应的评价项内进行打分,所有项目都评价过后,点击提交即可。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
五、注意事项
1、学生网上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络评教工作,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2、学生完成网络评价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前提。学生必须完成规定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之后,才能进行网上成绩查询。
3、所有参评者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认真评价。
4、如发现课程、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缺失或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5、如忘记自己网上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6、学生校外网络评价操作流程请于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7、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联系,联系电话:619343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