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0) 第118 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教务处、保卫处、科技处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联合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药品库、危险品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存放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二级学院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1.二级学院自查(11月17日至11月25日)
各二级学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学校检查(11月25日至12月4日)
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等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
3.整改落实(12月4日至12月23日)
各二级学院安全根据学校集中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整改报告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整改报告发送至邮箱:btwq2008@163.com。
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整改情况,安排抽查。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明确责任,按照学校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