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第096号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经研究,启动我校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构建体系、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通过案例库建设优化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库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
真实性:选择真实发生的内容、搜集更多的资料、反映事情发生过程与细节、呈现更多案例相关者的想法。
叙事性:要有细节、有情节、讲故事、可读性强,不能太概括、太抽象、太理论化。
冲突性:要有启发性、思考性等要求,潜在着理解与观点上的差异。要有成果应该能够在本科课程教学中运用。
校本性:基于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二)案例库建设的项目申报人应为校内在岗教师,鼓励校企合作专业或合作院校的教师与我校教师联合申报。项目申报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三)本次申报每个学院限报3项。
三、基本要求
(一)所申报案例应具有以下条件: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本科课程教学的需要。教学案例素材应根据所依托的专业及课程特点,以启发学生思维、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导向,关注社会需求。
(二)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过程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数据可靠,成果真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案例库建设的具体形式要求见附件。
四、建设经费
入库案例提供每个案例10000元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外出调研、资料收集、会议交流、信息传播、差旅费、相关劳务费,部分设备和器材购置或使用费(设备和器材的管理按照学校资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等。
案例库建设经费开支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与管理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本科教学案例项目的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筛选出确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建设项目。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及项目团队案例开发的能力与教学能力,对申报的课程案例进行初审排序并写出初评推荐意见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案例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入库案例。
六、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1日前将评选出的案例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殷楚旋,联系电话6193433 邮箱:66400@bttc.edu.cn
附件1: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附件2: 本科教学入库案例标准
附件3:教学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