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01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067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及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报名条件

1、范围:全校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成绩,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学有余力。本学期由于疫情原因,没有组织补考,此次报名有不及格成绩不算在内。待返校后补考合格者继续修读,不合格者不予批准。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参加一个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

4、符合主办学院的招生条件。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8月31日——9月7日,主办学院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报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完成录取工作,并将辅修专业申请修读名单报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9月18日教务处审核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相关部门。主办学院公布课表,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2020年10月14日——10月20日,学生交费、注册。在交费时间内如不按时交费,我们将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添加。

另注:选课与2020级新生同时选课。

三、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安排

辅修专业教学从2020年9月28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保证辅修专业教学效果,原则上要求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晚上和周六、日,不足开班人数可插班学习,但要保证主修专业课程与辅修专业课程不冲突。

辅修专业教学单位需严格管理辅修修读学生,辅修专业修读学生需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修读,如有《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未经批准,缺课学时数或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超过规定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所修课程以零分计。

四、其他

辅修专业学生如要放弃修读,请在开课一周之内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交至修读学院和教务科备案。相关报名事宜请咨询各招生学院(今年只有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联系电话:6193166)。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补退选课通知

关闭

四川教育网 | 浙江教育网 | 广东省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山东教育信息网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热线 | 吉林教育信息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