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第057号
关于在全校范围进行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专业认证与专业评估工作,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我校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决定进一步深化专业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注重问题导向,遵照OBE教育理念,强化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
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所有专业均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评估和国家相关专业认证。
(二)分步推进
各学院要尽快制定本学院专业认证建设规划。学校每年将按照专业认证规范要求,在校内自评的基础上规划申请认证专业,大力支持相关专业参加国家专业认证,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的合格率。
(三)重点投入
学校对通过校内自评并计划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一定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优先支持他们搭建学科专业平台,对于已经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在后续专业建设和持续改进上优先保障经费投入。
三、工作步骤
(一)提交专业认证计划
各学院启动认证工作后,需成立工作组,对照最新版认证标准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完善专业办学条件。没有认证标准的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参照国家已经有的认证标准进行准备。
(二)专业建设总结梳理
各学院对近五年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既要总结特色做法和已经取得的成效,也要梳理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专业建设与规划
对专业发展进行五年规划,要突出专业建设与发展的特色与亮点,进一步引导与激励全体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基于OBE理念进行再定位,通过案例、实验、教育技术、创新设计大赛、研究性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升教学效果;完善专业质量保障体系,激励广大教师更精心地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
(四)预申报
启动认证的专业根据认证申报要求,对照认证标准,开展预申报工作,撰写认证申请书、汇总专业状态数据,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五)校内专业评估
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本科专业进行评估,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全校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结论较弱但尚未达到调整程度的专业,提出黄色或红色警示;对评议结论较差的专业在招生规模上进行相应调整,做出减少招生人数、隔年招生乃至停止招生或撤消专业的决定。并将评议结果应用于学校一流专业的动态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学院要强化专业质量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确定专业认证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组建专业认证团队;对照认证标准,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自我改进、自我建设,健全校内工作机制,促进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提高。
2、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做好未来三年规划,确定分步认证专业,填报专业认证三年规划表(见附件表1)。
3、国家级、自治区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要提高认证等级,起到示范作用。
4、请各相关学院于9月30日之前,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专业认证负责人、专业认证团队、认证实施方案、认证规划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总结电子版发917879830@qq.com,纸版盖章后送教务处认证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6月30日
包头师范学院专业认证三年规划表
学院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拟认证级别 |
2022年拟认证级别 |
2023年拟认证级别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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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通过前一级认证至少一年后,才能申报下一级认证。
2.年度拟认证级别栏,填写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