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第047号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定于7月1日组织毕业生补考工作。现将此次补考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参加相关课程首次修读且考试不合格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命题要求
1、每门课程考试应准备难度相当的两套(AB)试卷,两套试卷试题内容重复率小于20%;试卷中每道试题具有相对独立性,避免相互提示;尽量避免与以往学期考试试题的重复。
2、为维护考试的严肃与公平,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请各学院按《包头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命题、保管环节不出问题。
3、各门课程试卷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连同A、B卷标准答案分别装入试卷专用袋、答案专用袋密封,按要求填写印制单后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试卷专用密封袋请各学院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4、课程试卷及标准答案请于2020年6月23日之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试卷流水号由各学院填写。填写要求:学院代码+试卷编号(三位数),学院代码以综合教务系统为准。例:文学院本学期如有10门课程闭卷考试,则填写为01(学院代码)001(试卷编号),01002……01010。
三、考试组织要求
1、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在安排考试时,要考虑学生补考科目,避免考试时间上的冲突。考试安排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纸介表格和电子表格(EXCEL格式,邮箱405797321@qq.com)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无学生证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如有学生丢失学生证,请各学院提前出具带照片的学生证明。
3、所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施考程序,做到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考试中维护考场秩序认真监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回收试卷及其他考试材料,并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四、登录成绩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评定试卷,各学院在7月3日12: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附:2016级补考名单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