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我校《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以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思想政治课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为重点。
二、申报要求
1.课程须符合《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51号)中的课程建设要求,且课程须体现学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
2.课程申报负责人原则上是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需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编排,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团队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3.申报课程内容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
三、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团队应按照网络教学特色和要求,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结合教学实际需要,对课程教学设计、单元内容、知识结构、课程资源与评价体系等进行改革。统筹设计视频制作、随堂测试、单元测试及作业、教学互动等各环节。
2.课程拍摄制作服务由学校统一集中采购,课程团队须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拍摄制作服务团队,按照课程上线标准进行课程制作。
3. 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立项课程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学习者为中心重构的网上教学课程,具备短教学视频、作业、测验、讨论、考试等完整的教学活动。立项课程应明确课程目标定位,充分借鉴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高质量整合,优化并重构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进行基于信息技术的课程教学设计。
(2)围绕课程内容制作教学视频,精心编制各类教学资源。
(3)基于教学视频设置课间提问、随堂测验、单元作业、课堂讨论等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提供多媒体学习资源(电子图书、图片、视频、PPT等),通过完整的学习任务管理环节设计、进行问题式、任务驱动式课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
(4)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5)开课期间,应维护课程论坛、讨论区和答疑区,以保证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6)建设期间须在课程平台运行,完成两学期教学活动。
四、申报名额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学院不限项,立项数依申报质量和数量确定。
五、提交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纸介质一份及电子版)。
2、包头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立项汇总表,汇总表体现排名,纸质版注明“已排名”字样(纸介质一份及电子版)。
六、提交时间
请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到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66056@bttc.edu.cn,电子版材料以“在线课+学院名称”命名,不接受个人申报及提交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受理时间、方式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纳入到专业建设全局工作中予以整体统筹,做好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
联系人: 张宇宏 联系电话: 6193082 15947625101
附件1:《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51号)
附件2:包头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附件3:包头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