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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12-23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19) 111

教务处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质量评价及期末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定于2019年1224日至20191231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学期各课程授课计划完成情况;

2、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情况;

3、期末考试试卷出题、评卷、试卷装订工作和考风考纪情况(请特别关注检查试卷的评阅规范和核分错误情况);

4、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教材订购情况;

5、本学期ISEC项目整体运行情况;

6、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材料或记录;

7、本学期听课计划完成情况(二级学院督导听课单独统计);

8、各专业导师制执行情况(记录、学期总结);

9、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过程材料;

10、下学期教育实习的安排;

11、本学期期末考试学院总体分析。

二、本学期新增教学常规任务

二级学院教学综合评价:是对教师在授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备课、课件、作业、考试和课堂授课全过程)、专业认证、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研活动、参与学院建设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分值采用百分制。各学院每学期期末组织全体教师在专业内部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可在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本学院情况细化、丰富考核内容,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

三、期末教学检查的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学院应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做出认真检查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

3、各学院在自查结束后,须安检查要点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学院导师制学期总结、同行评价结果、分专业教研室活动总结和二级学院督导听课统计表,并在新学期第一周交到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学院教学综合评价结果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交到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需提交经教师签字确认后的结果复印件,并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附:

1、包头师范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2、二级学院督导听课统计表

3、成绩分布表

教务处

201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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