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新闻学专业2013级学生巴特早日克(1301020064)男、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2013级学生于洪涛(1304130116)男、王雪(1304130014)女、化学学院化学专业2013级学生邵小东(1310340023)男、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3级学生轩辕宇其(1319105053)女、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13级学生刘畅(1307240093)女、刘昊(1307240066)男、美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2013级学生高泽鹏(1305113013)男、视觉传达设计郝宝智(1305110034)男、美术学汪珂(1305150072)男、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理信息科学专业2013级学生吴楠(1312114026)男、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科学专业2013级学生赵吉伟(1311370025)男、邱晓旭(1311370111)男、、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13级学生孟洋(1306190013)女、付绍博(1306190102)男、音乐教育专业2015级学生高臻(1206220052)男、张一佳(1506221029)女、尹钰(1506221033)男、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2013级学生张立新(1313112016)男、王小磊(1313112044)男、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学生孙立波(1113460088)男、郭旭东(1313460103)男、张磊(1313460059)男、王杰(1313460060)男、额日敦朝鲁(1313460051)男、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七款规定,拟给予巴特早日克、于洪涛、王雪、邵小东、轩辕宇其、刘畅、刘昊、高泽鹏、郝宝智、汪珂、吴楠、赵吉伟、邱晓旭、孟洋、付绍博、高臻、张一佳、尹钰、张立新、王小磊、孙立波、郭旭东、张磊、王杰、额日敦朝鲁等二十五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7级学生李文锦(1701108039)女、政治与法律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7级学生李月(1702050049)女、石姝阳(1702050050)女、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2017级学生套迪斯琴(1600000004)女、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专业2018级学生徐扬(1809320004)男、美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2015级学生齐昱(1505113003)女、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5级学生张雪博(1513112058)男、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拟给予李文锦、李月、石姝阳、套迪斯琴、徐扬、齐昱、张雪博等七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6级学生刘国娟(1608290113)女、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16级学生孙佳楠(1607240036)女,因个人原因退学。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八款规定,拟给予刘国娟、孙佳楠两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决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14级学生陶润泽(1409330024)男、化学学院化学专业2014级学生李海娟(1210350045)女、本学期开学至今未报到上课。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拟给予陶润泽、李海娟两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