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习基地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和《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各学院按照实际实习情况对目前的实习基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根据利用情况及合作发展潜力进行筛选,相关内容如下:
1.对2017年已挂牌的58个师范专业基地和73个非师范专业基地进行评估(58个师范专业基地和73个非师范专业基地汇总表见附件),对已经不符合我校实习要求的基地申请取消,并将张挂的实习基地牌匾取回;对实习协议到期的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2.2017年之后建设期已达三年及以上的新实习基地,可申请签订协议和张挂实习牌匾。实习基地选择需要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相对稳定的原则,坚持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选择专业对口,教学硬件设施较好、师资力量雄厚、课程资源丰富、分配的教学任务比较饱满、管理水平高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
3.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填报校外实习基地调整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0月28日将校外实习基地调整统计表发送至邮箱btwq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