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9) 第033号
各学院:
为逐步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从本年度开始对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培训结业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式
1、培训心得与总结。主要包括对教育理念的认知、思想的碰撞及教学能力的提升等。
2、课堂教学考核(含教学设计)。每位教师需至少提交一节课的教学设计,考核专家随堂进行听课、咨询指导。
3、培训学时。须修满12学时。
二、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二)考核合格者,发放《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
(三)不提交书面总结、课堂教学考核不合格、缺课2次(含)以上的视为培训不合格,须参加下一年度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
(四)培训学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报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材料提交
培训心得与总结、教学设计需提交纸介质和电子版,纸介质(可打印)需要手写签名,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姓名形式命名,发送邮箱66056@bttc.edu.cn,纸介质需提交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82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