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2级学生丁雪飞(1213460110)、包骏伟(1213460032),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刘宇轩(1213470038)、史兴东(1213470039)、郭晓峰(1213470041)。
文学院语文教育专业2014级学生娄伟琦(1401030036)。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2级学生德尼格尔(110000000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012级学生王宏锋(1219100001)。
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2012级学生李代宇(1205150010)、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刘洁(1205160011)、张尧(1205160025)、李欣(1205160087)、许楠(1205160094)。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12级学生马儒林(1206190025)、吉会新(1206190028)、丁晓宇(1206190033)、音乐教育专业2014级学生冯志杰(14062200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专业2012级学生马树刚(1209320015)、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12级学生田鑫阳(1209330027)、乔亚林(1209330030)、应用物理专业2012级学生宋诗皓(120981003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2级学生董泽祥(1214104044)。
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2级学生吴振东(1100000026)、美丽(1100000077)、学前教育专业2012级学生郗晶(1207240049)。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七款规定,拟给予丁雪飞、包骏伟、刘宇轩、史兴东、郭晓峰、娄伟琦、德尼格尔、王宏锋、李代宇、刘洁、张尧、李欣、许楠、马儒林、吉会新、丁晓雨、冯志杰、马树刚、田鑫阳、乔亚林、宋诗皓、董泽祥、吴振东、美丽、郗晶二十五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曹冉(1701108048)。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15级学生张欣迪(1506190056)、音乐教育专业2016级学生丁峰(1606220003)、音乐表演专业2017级学生娄婉君(1706200001)、音乐教育2017级学生王秋悦(1706220068)、王晓(1706220043)。
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学专业2016级学生达布什拉图(1500000020)。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17级学生曹凯杰(170724012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学生付建行(1614490071)。
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拟给予曹冉、张欣迪、丁峰、娄婉君、王秋悦、曹凯杰、付建行、王晓、达布什拉图九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2015级学生王双强(1509810052)、物理学专业2015级学生徐鹏昊(1509320048)、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15级学生陈志远(1509330017)。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拟给予王双强、徐鹏昊、陈志远三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3)。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