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8) 第003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决定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我校有1-2个推荐名额。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名额分配
符合推荐要求的学院推荐1堂。
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范围与材料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要体现高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并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高校党委“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阶段性进展报告(包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不超过2500字)、“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2)、“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及特色示范课堂视频光盘(两份)。
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6056@bttc.edu.cn ,纸质版均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07室。
联 系 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431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3.“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