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7) 第085号
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
2017年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组织2017年优秀论文评选表彰工作已开始,现将《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发【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教师认真阅读《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发【2017】11号)(附件3),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优秀论文、专著、译著、编著等科学成果。
二、名额分配
每学院限报1项,每部门限报1项。
三、各学院、各部门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1项,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学校推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3-5项优秀成果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成果的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楼207室),超期将不再接收报送,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
六、其他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发【2017】11号)要求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6056@bttc.edu.cn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43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基本情况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发【2017】11号)
教务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