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7) 第017号
关于核对2017届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17届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学籍信息的准确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和注册,请各学院本着对社会、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组织学生逐一认真核对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表,核对后学生本人必须签字,本人不核对和不签字影响毕业注册信息准确者,责任自负。
2、学生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用红色笔标注修改。
3、信息表中无高考考生号的学生,到学院查询并填写,其中专升本学生高考考生号由学校统一编排。
4、各学院须复核学生学籍档案,确保学生本人信息与档案记载信息一致。复核内容包括:学生是否有档案;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学生本人与档案图像信息是否为同一人。
5、整理2017届预计毕业生学籍卡。
(1)做好留级、复学、转学、转专业学生学籍卡归位工作,保证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
(2)学籍卡按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及装订,具体格式见样表。
6、信息核对表中如有不在校休学学生,请用红笔标注。
7、信息核对表中有往届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校签字的由负责教师联系核对并代签。
三、完成时间:
1、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表完成时间:
2017年3月10日—3月20日,3月20日交教务处学籍科。
2、毕业生学籍卡完成时间:
2017年5月底前完成,5月31日交教务处学籍科。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
附:
1、学籍卡归档样表
2、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