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质量评价及期末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定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12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学期各课程授课计划完成情况;
2、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情况;
3、期末考试试卷出题、评卷、试卷装订工作和考风考纪情况;
4、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教材订购情况;
5、本学期ISEC项目整体运行情况,包括2016级培养方案的制定、原有年级计划执行情况、师资自我提升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学习效果、专业建设发展、见习实习安排情况;ISEC课程的内审工作,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课程除外;
6、实行过程性评价课程的过程材料或记录;
7、教师教育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课情况;
8、各专业导师制执行情况及记录,学期总结;
9、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记录及总结。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学院应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逐一检查,全面梳理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各学院在自查结束后,须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并在2017年1月 1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办公楼225室)。(电子版发送至:66056@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包头师范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