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5级学生吕硕(1502050047),该生已连续两学期修读取得的课程学分中,每学期不足毕业总学分的1/12。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拟给予吕硕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1)周六日延续。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教务处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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