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选课通知
各学院:
为了顺利完成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选课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具体安排
1、选课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08:30至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17:00结束,共9天。
2、参加选课学生范围:2013、2014、2015、2016级及需修读本学期课程的高年级学生。
3、可选课程范围: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面向相应年级和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
4、选课性质:正式选课和重修选课。
二、选课应注意的问题
1、16级双学位选课下个阶段开始,请选双学位的学生留出选课空隙。
2、学生必须完成注册后,方可选课,请学生在选课之前提前完成注册工作。
3、为配合我校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全面实施导师制,帮助学生更好地选课和学习,各学院要在选课期间,充分发挥导师对学生学业的指导作用,学生如有问题可与导师联系,导师可对学生的选课给予合理的安排和建议。
4、本次选课是正选和重修选课同时进行,所以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提前做好2016-2017春季学期开设课程的年级限制维护工作;做好重修专业课的排课及修课冲突检测工作和安排;同时通知本学院学生及时进行选课,尤其要通知到未毕业高年级学生参加选课;向任课教师及时通报选课相关情况,以便做好学生修课、考试、成绩录入等后续安排,确保本次选课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5、请重修选课的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划好自己的选课方案,重修选课学生必须符合某课程号下有不及格成绩记录且该课程号本学期开课,重修选课才可进行,否则,重修选课不能进行。课程名相同,不一定课程号相同,系统只检测课程号是否相同来确定是否符合重修条件;跨年级重修课程如因方案变动而出现同名课程课程号与不及格课程号不符现象的,学生通过正式选课通道进行选课,后续成绩合格后,通过课程替代方式替代为与方案相同课程号。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
6、本次选课不进行预选,直接进行正选。选课时间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将不能再进行选课,因此,请各院系提醒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7、选课期间每天08:30-09:00临时关网(六、日不调整数据)。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时调整选课数据并通知学生避开此时间段进行选课。
8、面向ISEC班级的课程其它专业不可选,通识选修课只面向15、16级,其它年级学生不可选,面向13、14级的全校选修课,插班授课的先保证专业优先权,在本选课阶段最后三天(12月18日-12月20日),13、14级学生可选全校公共选修课(跨学院选修课)。
9、全校通识选修课仅面向课程开出学院以外的其它学院学生开出,开课学院学生不能选择本学院开出的通识选修课,请各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及时做好选课条件限制,16级学生必须在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类课程中选2学分,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清单见附件3,15、16级全校通识选修课清单请参照附件4。本学期的通识选修课程资源有限,从下学期开始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在线课程资源供学生选课。
10、2016专升本请选大学英语五课程号00000033课序号01课堂、2015级预科请选择大学英语二课程号为w0000012课序号01课堂。重修大学英语二的13、14级学生选《w0000085大学英语二》课序号01课堂,15级学生选《w0000012大学英语二》课序号02、03课堂,13、14级音体美的可选择课程号为《w0000012大学英语二》,课序号为03的课堂;重修大学英语四的13、14级学生选《w0000087大学英语四》课序号为01的课堂。
11、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共体育课和全校通识选修课可能会有个别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在本阶段选课结束后进行停开处理。为此,请所有选课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前两周关注教务处课程补退选公告,请选过停开课堂的学生在补退选中改选同一时间段的其它课堂。
12、公共体育二课程清单(见附件1),公共体育四课程清单(见附件2),创新创业类课程清单(见附件3),通识选修课程清单(见附件4),13级毕业论文课程清单(见附件5),13、14级全校跨学院选修课清单(见附件6),选课操作说明(见附件7)。
13、本次选课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在选课完成后,一定要认真核对选课信息后再提交,以免遗漏或者错选。
14、每个学生均需通过网上选课系统选定自己本学期所修的各门课程,选课的依据为班级课表。如不进行选课,下学期不能正常上课,期末时任课教师将不能在网上录入成绩。(选课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汇总到本院系的教学秘书处)
15、如有学生忘记了自己网上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各院系教学秘书处查询。
16、选课过程要在IE浏览器上完成,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数据不兼容的现象。选课完成后,要注意做退出处理,关闭网页,以免后续同学借机登录后修改选课结果。
17、各学院教学秘书在选课期间要做好学生选课情况的监控,对漏选、错选和选课学分低的学生及时提醒和督促选课。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教务处
20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