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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6-12-07  点击:[]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内教高便字【2016】24号)文件精神,我校需要编制2016年的高等教育质量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编写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兴旺

副组长:王有亮  施纪华  双  山 

成  员: 李怀军  张彩霞  尚海涛  呼 和  王  静   董贵成

张宗祥  张少峰  张茂林  车志宏  张志军   姚秀山 

毕可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王静(兼)

二、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编写的内容、要求及任务分配

报告重点体现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编写工作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23日之前,各部门按照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的任务分配及编写要求,撰写好本部门的质量报告。

2、2017年1月10日之前汇总、撰写全校的质量报告。

3、2017年1月15日之前学校讨论定稿。

4、2017年3月1日,上交自治区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总负责。

2、报告的编写既要准确、客观反映我校的实际情况,还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

3、相关任务部门按照要求的格式编写报告,并填写后附的相关表格。

4、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附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撰写格式要求

3、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与结构方面的撰写要求

4、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2016年12月7日

 

 

 

 

 

 

 

 

  • 附件【附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 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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