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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年度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6-08-28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2014年《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4]68号)和《<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包师院办发[2016]33号)教务处将进行各类教学奖励获奖统计,相关事宜如下:

一、统计类别

    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工程、教学竞赛、指导学科竞赛、教学改革项目共七类。

二、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是对2015年度获得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奖励。

    2、教学质量奖是对2015年度学校评选出的获奖教师进行奖励。

    3、教学管理奖是对2015年度学校评选出的教学管理优秀单位和优秀个

人,及“十二五”期间校级、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4、教学质量工程奖是对2015年度确立的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以及2015年度通过结项验收的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奖励。

5、教学竞赛奖是对2015年度在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进行奖励。

6、指导学科竞赛奖是对2015年在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参赛个人或团队的指导教师团队进行奖励。

7、教学改革项目奖是对2015年度通过结项验收的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奖励。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按填报说明填写教学奖励统计表,不符合要求不得填报。

    2、获奖时间“2015年度”指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在时限范围不得填报。

   3、教学竞赛类、指导学科竞赛类需提交参赛通知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院申请的各类教学奖励需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认定后方可提交。

   5、各学院需提交教学奖励统计表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介质需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66056@bttc.edu.cn。

   6、报送时间:2016年9月2日前。

 

   附: 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奖励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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