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决定将对第一次审核未通过学生的18周课程成绩进行二次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1、审核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
2、审核内容:
1)各学院按照2016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18周结课后课程的成绩对第一次审核未通过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允许其毕业。
2)学位审核参照包师发【2015】33号《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因选18周课程第一次审核未通过学生的学位进行审核。
3、材料报送:
各学院审核完成后于7月15日之前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信息中心,审核结果由学生签字确认,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教务处将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教务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