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6-05-11  点击:[]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6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审核时间2016年5月12日—6月5日

    毕业资格审核每年2次,本次为春季学期审核。

2、审核内容:

1)各学院按照2016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方案划分的各个模块对2016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历审核工作根据审核汇总表的项目对申请毕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

  2)学位审核参照包师发【201533号《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2016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的学位进行审核。

3、审核流程:

1)各学院按照学位、学历审核内容对2016届毕业生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向学生公布。

2)各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对初审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并将审核相关事项以审核报告形式(附学历、学位合格者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5天后,将公示结果与审核报告、审核合格者相关数据一并报送教务处,报告上要有学位分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同时报电子版)

3)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

4、材料报送

1)本次审核结果各学院只呈报毕业资格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并提交审核报告附合格名单以及公示报告。

2)各学院审核完成后于65日前报送审核汇总表及审核报告到教务处信息中心。

 

 

教务处

                                          2016511

  • 附件【审核汇总表.rar】已下载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2016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关闭

四川教育网 | 浙江教育网 | 广东省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山东教育信息网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热线 | 吉林教育信息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