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5号)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评选校级及遴选自治区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数量
(一)评选2016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数量
教学名师 4 名、教坛新秀 4 名、教学团队 4 个、重点建设课程20 门(其中通识选修课10门)、优秀课程 10 门。
(二)评选2016年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及数量
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 2 个。
(三)遴选2016年自治区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数量
教学名师 1 名、教坛新秀 1 名、教学团队 1 个。
二、申报与评选
(一)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1、符合校级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团队的申报必须符合我校课程过程性评价的改革精神,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可申报。
2、低层级项目原则上应在建设期满验收后方可申报高一层级建设项目。
(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符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申报要求(见附件),且已获批校级相应项目,可申报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项目。
(三)自治区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1、2016年新评选的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及之前建设的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培育点,可参加遴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2、2016年之前评选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可参加遴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申报及建设工作,按照各级相关项目申报与评选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规划,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校级优秀课程限报2门,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各限报1名;
(三)申报校级优秀课、重点建设课程、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项目可暂不录制教学视频,申报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所需教学视频必须录制,教学视频可在学校录播教室录制,与教务处李老师联系安排录像时间。联系电话:6193078,13015242553。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支撑材料清单(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支撑材料(仅提交电子版,以一个word文档形式提交),申报项目支撑材料清单装订在申报表最后。
(二)各学院需提交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介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院长签字。
(三)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17:00前,准时将项目申报表、支撑材料清单、项目申报汇总表纸介质及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四)本通知和相关材料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浏览和下载,浏览路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质量工程。
(五)联系人:张宇宏,电话:6193082,E-mail: 66056@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附件2、2016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16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体系
附件4、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附件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教务处
2016年3月25日